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ag凯发旗舰厅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万物有声 万物互联”的企业愿景,专注于先进传感器、换能器、微机电等半导体设计、封测,零件及模组的制造,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电声技术整体ag凯发旗舰厅的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主营业务为微型电声元器件及电声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型麦克风、车载麦克风、微型扬声器/受话器及其阵列模组;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平板电脑、智能无线耳机、vr/ar、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能车载等终端产品中。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品研发、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和成本控制,公司的行业地位也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同全球科技和消费电子行业领先客户延续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专利申请数量和产品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产品ag凯发旗舰厅的解决方案和服务能力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在微型扬声器、mems传感器、tws智能无线耳机、vr/ar、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能车载等领域与国内众多客户都建立了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市场开拓,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营业收入96,756,5.7元,同比减少20.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53,563.9元,同比增长2.71%%;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63,341,608.32元,同比增加9.03%,研发实力稳步提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下午以现场(公司会议室)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梁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步湘、张辉玉、杨毅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664,394.46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586,449.48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增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972.52元,相应增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11,972.5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53,563.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129,501.5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4,478,213.2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4,431,596.44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zui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傅爱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所有文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承担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的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审计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现有mems产能已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建设新增2000万颗/月mems麦克风产能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利用现有厂房,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9,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行业地位,显著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投资建设新增2000万颗/月mems麦克风产能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现有的喇叭/模组产能已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建设200万/月高端喇叭/模组产能项目。
该项目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利用现有厂房,预计总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投资建设200万/月高端喇叭/模组产能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附件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附件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diyi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指定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5、6、8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中第9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5”,投票简称为“共达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diyi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下午以现场(公司会议室)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2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成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承担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前述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市场与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中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以及控制活动中的会计系统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检查,在了解掌握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架构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均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的体系。
公司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了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轮岗、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为公司吸引、保留、激励人才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工作要求,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并开展了年度供应商认定、招标采购等事项,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提升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选择供应商,以保证采购成本和质量的合理性;通过集中采购,整合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zui大限度发挥采购量的优势以实现规模效益;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供方考核机制以达到zui优的采购绩效;在付款环节上,公司在bpm流程中设置了关键审核点,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付款原则和付款程序进行逐级审批,实现了风险管控。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
公司市场部针对行业特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运营目标,及时制定、调整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合理的销售政策,明确了年度销售目标、定价原则、结算办法,建立了收入确认制度,对销售及收款做出明确规定,对投标、立项、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和回款等环节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明确了销售相关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通过考核制度,强化市场部门对销售发货、回款、毛利等核心指标的考核,促进了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
针对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其他工程项目,在项目工作的招标、评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制定了完整的控制流程,相关控制流程均得到了严格的审批实施,确保了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合法,强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保证安全施工,严控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系统登记、管理。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和累计折旧的计提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计价的准确。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借款、资金使用审批、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明确了资金从支付申请、审批、复核与办理支付等各个环节的权限与责任。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则,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预算管理机制,重点对销售预算、资金预算、生产预算、部门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对预算进度偏差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制止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并加以改善。
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须遵循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程序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明确了各类合同的签批权限,加强了对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档案室,由公司综合办负责整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各类档案归档、查阅、保管、检查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确保了公司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及档案查阅的及时性。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考财务报告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我们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ag凯发旗舰厅的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及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ag凯发旗舰厅的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53,563.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129,501.5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4,478,213.2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4,431,596.44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扩大生产规模,加大项目投资,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增多,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公司尚有未弥补亏损:公司2017年度亏损1.74亿元, 2018年至2021年的利润尚未弥补2017年度的亏损。截至2021年年度末,尚有未弥补的2017年度亏损金额为8,360,067.11元;
3、外部经济和经营环境存在较大变数,本次不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抵御风险,持续稳定的发展。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梁龙先生、总经理傅爱善先生、财务总监郑希庆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光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
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14日(周四)12:00前访问或******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在2021年度与万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魔声学”)及其关联公司万魔声学(湖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魔湖南”)、湖南国声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声”)将发生销售声学零组件、销售设备、采购声学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100万元人民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新增公司与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的交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751.34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梁龙、谢冠宏、万蔡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将发生销售声学零组件、采购声学零组件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100万元人民币。万魔湖南为万魔声学全资子公司,其双方预计额度可调剂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2,191.76万元,净资产38,500.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80.58万元,净利润-2,490.48万元(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a座35楼设有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的工业设计;模具设计;音响设备、耳机、助听器、对讲机、喇叭模组、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5,590万元, 净资产120,5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1,972万, 净利润30,391万元(未经审计)。
万魔声学董事长谢冠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万魔声学通过全资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9%的股份。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东湖村十二组衡山科学城红树林创新研发区a4栋3楼及标准厂房二期1#栋、2#栋、3#栋。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投融资中介服务);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电子产品的工业设计服务;模具设计;模具、音响设备、耳机、助听器、对讲机、喇叭模组、计算机软件、塑胶产品注塑、穿戴类产品(手表,手环)的技术研发以及生产、制造;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1,430万元, 净资产6,2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3,408万元, 净利润3,802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拟向上述公司销售声学零组件、采购声学零组件、采购货物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变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付款及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与前述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ag凯发旗舰厅的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前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该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zui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蔡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启家,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柏鸿丹,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度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拟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承担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承担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664,394.46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586,449.48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增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1,972.52元,相应增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11,972.5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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